对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的答复

封存基代表:

感谢您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深入研究,明确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葛清雅牵头,规划财务科负责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在脱贫攻坚期,大量专项扶贫资金投向原贫困村,导致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缺少资金支持,很多非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达标率低。究其原因,一是统筹谋划不平衡。从省到市未深化细化关于推进非贫困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对非贫困村的巩固衔接工作重视指导程度远低于原脱贫村。二是资金投入不平衡。各地对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到人到户的政策大致相同,而脱贫村和非贫困村投入力度方面则存在较大差异。三是帮扶力量不平衡。非贫困村帮扶力量较薄弱,脱贫村大多是省、市、县优质力量帮扶,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脱贫户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而多数非贫困村帮扶力量主要以乡镇干部为主,未派驻工作队及第一书记。

在认识方面,持续提升站位。深刻把握当前现状,充分认识到统筹推进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巩固拓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随着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脱贫县和脱贫村的衔接工作步伐加快,成效显著,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占比明显增加。做好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衔接工作,对于全市顺利完成衔接工作目标意义重大。一些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衔接工作存在帮扶力量不强、推进措施不到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等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全市衔接工作的短板,要把辖区内有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原非贫困村的衔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脱贫村衔接工作统筹谋划、统筹推进。

在推进方面,夯实主体责任。原非贫困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防止和克服麻痹轻视思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把衔接工作作为落实“四个意识”的突破口、转变作风的突破口、检验干部能力的突破口、推进发展的突破口,作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各地要切实增强衔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县级应切实加强对非贫困村衔接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制订科学合理、详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开展衔接工作,在干部配备、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要统筹考虑,确保非贫困村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帮扶机制,在三类户较多的非贫困村,根据实际需要派驻工作队,要确保所有非贫困村的三类户均有干部帮扶,做到帮扶干部全覆盖、帮扶政策全覆盖。内乡县在2020年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谋划时,县委政府就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范围进行会商,决定把基础设施建设向重点贫困乡镇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在5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列为支持对象纳入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范围。

在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和省级到县衔接资金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我局经过充分调研,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并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于2021年6月共同印发了《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县两级衔接资金由各县(市、区)结合县区实际需要统筹确定用于相关项目的比例,但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不得超过50%,在合规范围内已提高了用于非贫困村的资金投入比例。

在资金方面,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撬动作用,统筹改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根据占比结构变化,县区财政要逐步增加对非贫困村的资金投入,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要充分利用金融扶贫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规模,确保资金投入与衔接工作任务相适应。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其他资金要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村和原非贫困村。在全面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根据非贫困村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可以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贫困户脱贫需要,有针对性地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较多的非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进行改善,逐步解决非贫困村和脱贫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不平衡的问题, 缩小非贫困村与脱贫村之间的差距。要将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持续改善。

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将您的意见建议纳入到下一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从加大资金倾斜力度、放宽资金使用范围、强化帮扶力量等方面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合理配置帮扶资源,加快原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致富产业发展,解决客观存在的行路难、饮水难、产业发展难等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