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答复

温明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规划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研究,并安排有关科室开展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位规划”、“严格实施”的建议

南阳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整体规划,早在2019年南阳市委、市政府就发布了《南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从产业、生态等十二个重点方面详细阐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认真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重大要求,统筹推进“五大振兴”,着力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牢绿色发展理念、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用好深化改革法宝,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2022年4月19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政治性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全局性上贯彻实施《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与《河南省“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紧密衔接;前瞻性上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确保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为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规划保障和科学指引;战略性上突出新战略新方向、新思路新目标、新优势新重点、新政策新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发挥重大规划战略引领作用。

具体村庄规划方面,根据《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2022年8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经向宛城区乡村振兴局查证,截止目前该局尚未接到村庄规划方面的协同通知。

二、关于“建立多元化投资结构”的建议

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形式方面,根据河南省《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各地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科学规范推进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实施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鼓励各地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撬动作用,用足用好金融政策,提高社会参与度,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县级可统筹使用相关专项资金、各级衔接资金,形成资金合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项目。

回乡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方面根据2023年1月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鼓励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工作,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权责清单,明确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的权利和责任。

省级就该指南出台相关细化职责分工文件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联动行业部门、组织部门出台南阳市实施文件。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方面,除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外,在2022年7月南阳市乡村振兴局出台的《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中,再次予以重申,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

三、关于“建立多种形式的养护机制”的建议

我市一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行之有效的后续管理措施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压实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坚持四个不摘,落实好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管护责任,持续强化存量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乡村振兴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纳入行业管理体系的扶贫项目资产,要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三资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责任乡村振兴部门要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衔接和配合,将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及时移交入账,并对扶贫项目后续管理运营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加强监督。

抓好衔接,分类纳入管理体系。坚持在现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下,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与相关领域工作的有效衔接。按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对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进行研究。相关行业部门也在推动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均有相应制度安排和资金保障公益性资产的后续管理,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的要求相衔接,相关行业领域的管理相衔接,及时纳入相应的管理体系对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也要及时登记确权,明确管理责任,确保不出现体外循环。

积极创新,抓好改革成果运用。根据国家相关工作安排,农业农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质量巩固提升工作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抓好落实,并深化改革成果的综合运用。

强化帮扶,收益分配要尽量下沉。扶贫项目资产相对于其他项目资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脱贫攻坚期是用于扶贫脱贫,而到了过渡期,则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考虑这一特性,过渡期内经营性项目资产权属和收益原则上还是要尽量下沉到村到户,对于确权到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收益,要量化到成员,在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可将收益分配优先照顾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益除按协议落实应分配到户的分红外,要优先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对疫情影响的项目。

完善机制,健全全流程管理链条。要把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项目全过程、全周期管理的必要内容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未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护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和实施。推动管护标准化、规范化,以清单形式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项目验收后要及时做好资产移交,落实管护责任,强化日常管护,做到确权登记及时运营管理规范、项目效益发挥长期稳定。

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将您的意见建议纳入到下一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好扶贫资产效益,为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5日

人:南阳市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科   魏新鑫

联系电话:0377-61567173

邮政编码:4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