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靶向整改“晋档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宛农领文2023〕1号

各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职教园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南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靶向整改“晋档升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7日        



南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靶向整改晋档升级专项行动方案

 

为高质量推动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全省争先进、全国创特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在全市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靶向整改晋档升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市委第五轮巡察市乡村振兴局交办整改意见,市县联动,精准对标、靶向聚焦,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措施、更大力度排查整改三落实一巩固风险、短板、漏项,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整改、早清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量更高、同乡村振兴衔接更加有效,为促进共同富裕、建设农业强市助力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共集中排查整改六大项重点工作、30项任务(简称“30)。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整改5个方面:是否存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应纳未纳问题;帮扶措施是否精准,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存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准、风险消除应消未消问题;农户收入较上年是否下降;监测系统全口径对象是否存在漏登、虚登以及逻辑错误、账实不符、农户不认可等问题。

(二)政策衔接落实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整改5个方面: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参保、是否落实缴费补助、住院是否享受医疗三重报销;是否存在慢性病未鉴定或病种鉴定不全,慢性病卡未使用等问题,合规对象是否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村级卫生室是否开通门诊统筹报销,是否存在门诊统筹报销使用率过低等问题;教育扶持中是否存在控辍保学不到位、教育资助未发放和送教上门不规范等问题;住房安全保障中是否存在危房住人、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安全饮水保障中是否存在饮水安全无保障等问题;兜底保障中是否存在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符合条件但未办理,一有两同四保障未落实、应集中愿集中未集中,残疾未鉴定,无障碍改造针对性不强、不到位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管理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整改5个方面:村级层面入库程序是否规范;是否落实村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是否对财政资金实施项目进行登记、确权和移交,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安全饮水工程、道路、村级卫生室等是否正常使用,管护到位、效能正常发挥;帮扶车间、蔬菜大棚、光伏电站等经营性资产是否正常运营,带动作用、效益发挥良好。

(四)国家和省市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整改5个方面:个性问题是否扎实整改到位;共性问题是否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整改台账是否规范建立,整改措施等内容是否存在照搬照抄、问题描述不精准等问题;问题是否排查全面、彻底;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等现象。

(五)帮扶干部作风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整改5个方面:驻村干部人员是否足额配备到位;驻村干部卧室、厨房是否有明显生活痕迹,驻村干部是否按时在岗履职,不在岗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驻村干部对村情户情及防返贫监测、行业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是否了解、熟悉;帮扶责任人是否履职尽责、及时到家中开展帮扶,帮扶对象对帮扶工作是否满意认可;驻村帮扶单位后盾作用是否发挥到位。

(六)其他重点工作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整改5个方面:产业帮扶方面是否存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不明显、利益联结不紧密,收益未按期足额兑现到位等问题;就业帮扶方面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未进行技能培训,是否存在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未发放到位;公益性岗位是否存在人岗不适,空岗、替岗、工资发放不到位、公益性岗位协议过期未续签等问题;金融帮扶方面是否存在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但应贷未贷,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乡村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差,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改造的厕所闲置或改造不到位,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明显有短板等问题;乡村治理方面是否存在村内未设置红白理事会或未发挥作用、未运用清单制、积分制,农户对红白理事会、积分制、清单制等不了解,不孝老敬亲、有天价彩礼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共三个阶段压茬推进,排查整改和市级暗访督导贯穿全过程。

(一)拉网排查大整改(81日至1031日)

县级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查改贯通。各县市区(功能区)严格按照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十类重点群体必访、六项重点工作必查、中省市三级反馈问题必核、排查发现问题必改四必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建台账、定措施,排查不彻底不停止、措施不落实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该阶段内,每个县市区(功能区)要做到一个全覆盖、三个一规定动作,即县域内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行政村排查全覆盖,每15天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一次问题排查整改台账、每个月由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推进会、每个月拍摄一期负面典型专题片在推进会予以曝光。1031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将靶向整改晋档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经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予以报送。

市级业务指导与县级自查整改同步开展,实地指导、督促推进、协助整改。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市直行业部门业务骨干和市级督查人才库成员,组成业务指导组,根据县市区报送问题台账和重点工作日常指标监测情况,结合各地实际,分片包县开展精准指导,出席县级推进会,并月对分包地区规定动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该阶段,市县两级发现且列入台账予以报送的问题,不作为市级通报、排序的依据,不进行任何责任追究。但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或核查验收时发现排查问题应付了事、应报未报等情况,专项行动验收结果直接定为等次。

(二)对标核查大验收(930日前,1031日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排查整改工作成效分阶段进行两轮次验收。阶段验收于930日前完成,全面验收于1031日前完成。各轮次验收结束后,将发现问题同步反馈交办至各相关县市区和有关市直行业部门。

(三)成效巩固大提升(1031日至1231日)。市直各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反馈问题,抓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对标验收交办问题,全面整改销号。结合2023年度中省后评估新增指标和重点,由市乡村振兴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驻县指导组,精准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全面摸排问题、澄清短板,固强补弱、查漏补缺,实现短板快发现、问题快整改、成效大提升目标。

四、结果运用

由市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功能区)专项行动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和两轮验收结果进行统计、排序,结果纳入县级季度和年度考评成绩;同时按验收发现问题归口情况,在“5+2”联动机制绩效评价中扣减相关市直行业部门一定分值。对于在此次行动中高位推进、经验典型、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市级将刊发推广典型经验并予以加分;凡发现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虚假排查、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靶向整改晋档升级专项行动,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联动作用,定期调度问题排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地要统筹开展问题的排查整改,聚焦工作任务,坚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找准病灶、标本兼治,制定措施、分类施策,较真碰硬、不留隐患,深挖细查问题、认真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变通,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三)压实各级责任。各级行业部门要切实负起主管责任,按照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县党委政府要扛牢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乡村两级要认真开展问题的排查整改,切实把问题找全改实,对账销号,不留盲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守工作纪律。参与业务指导及成效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落实市乡村振兴局四个严禁”“六个不让规定,营造专项行动风清气正工作氛围。市纪委监委等部门将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